食品業者登錄常用問答查詢專區
共通性問題
食品製造及加工業
輸入業
餐飲業
販售業
物流業
特定業別
一般搜尋
分類
進階搜尋
分類列表
共通性問題
食品製造及加工業
輸入業
餐飲業
販售業
物流業
特定業別
食品添加物相關業別
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相關業別
食品用洗潔劑相關業別
次選單
FAQ
常見問題
共通性問題
食品製造及加工業
輸入業
餐飲業
販售業
物流業
特定業別
FAQ
常見問題
共通性問題
FAQ
常見問題
Q:
45.將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貯放於長期、短期或臨時一次性外租倉庫之營業行為樣態,需要登錄嗎?
A:
是。食品製造及加工、餐飲、輸入或販售業者,若有將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產品貯存於倉庫內之營業行為,不論租期長短,皆應登錄其所屬業別下的倉儲場所資訊。
Q:
44.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產品從製造生產到消費者端有一個以上之倉儲場所,例如工廠倉儲區、通路商產品倉庫等資料,製造商均須填報嗎?
A:
各業者僅需填報各自負有管理責任之倉儲場所資訊,例如:製造商填報其所有或租用的倉庫、而通路商另外自行填報其所有或租用的部分。
Q:
43.倉儲場所資訊包括什麼內容?
A:
從事貯存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或食品添加物之業者,應填報倉儲場所之地址、聯絡電話、儲運條件等資訊。針對已登錄之公司、製造場所、餐飲場所、販售場所或物流場所等內暫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者,尚不需登錄該場所為倉儲場所。
Q:
42.A公司委託B廠代工製造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而後由A公司販賣該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則A、B公司應如何辦理登錄?
A:
若A公司委託B廠代工製造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而後由A公司販賣該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則A公司應同時登錄製造業及販售業,並於製造業頁籤中登錄委託B廠代工資訊,另外,B公司亦應辦理製造業者之登錄,並於製造業頁籤中登錄受託代工資訊。
Q:
41.若登錄資料外洩或損失,是否有相關法源依據給予業者進行申訴或求償?
A:
如外洩資料涉及營業秘密或個人資料者,於營業秘密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中有相關求償法律依據。
Q:
40.若業者已無營業事實,是否需變更登錄資料?
A:
食品業者歇業或其應登錄之營業類別經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登錄。未申報經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逕行廢止其登錄。
Q:
39.登錄是否有有效期限?是否需定期更新?
A:
沒有,登錄沒有有效期限,但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Q:
38.登錄資料如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A:
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7條,登錄內容如有變更,食品業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錄。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亦應於每年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Q:
37.每年系統會發出提醒須辦理年度確認的信件至業者填報之電子信箱中,若人員離職該如何更改?
A:
業者若有人員離職而與當初系統填報人資料不符時,請記得至登錄平台完成資料更新,系統發通知信件時才會寄至新填報人的電子信箱,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若有登錄資料異動須於30日內完成登錄變更。
Q:
36.業者完成登錄後,衛生主管機關是否會派員實地查核?
A:
會,衛生主管機關為確認登錄內容是否真實,得要求進入食品業者作業場所執行查核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食品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尾頁
頁次:
1
2
3
4
5
6
資料總數:55
購物車
0
會員登入
購物須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