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常見問題

A: 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業者,及涉有應辦理輸入查驗產品之輸入業者,應完成登錄始得營業。而有販售食品用洗潔劑之行為、且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稅籍登記或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鋪)位使用人及攤販等之業者,亦均應完成登錄。
A: 是,食品用洗潔劑「製造加工」業者須於「非登不可」平台登錄產品資訊,包含商品品名、該商品所含清潔成分或消毒成分,如有委託代工情形,則須填寫代工相關資訊。「販售」業者則不須填寫產品資訊,僅需於販售業之「產品類別」,勾選「食品用洗潔劑」。
A: 無,登錄食品用洗潔劑後,並不會產生產品登錄碼。
A: 「非登不可」平台已有清列各類清潔及消毒成分清單,供業者選取,惟該清單非為正面表列。如業者欲填寫之清潔或消毒成分未列於清單中,則可選擇清單最下方之「待列入」選項後,發函至食藥署,由食藥署核判後新增至平台清單(或說明已為清單列出之物質)。
來函內容可參考下方範例撰寫:
主旨:申請新增食品用洗潔劑清潔(或消毒)成分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欲新增成分之中文「化學名稱」、俗稱、CASNo.及英文名稱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