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常見問題

A: 1.民眾可利用網路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網頁(非登不可,網址http://fadenbook.fda.gov.tw/pub/index.aspx),擇一輸入業者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或地址,即可查詢食品業者是否完成登錄並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2.為方便民眾辨識該食品業者是否完成登錄並取得登錄字號,主管機關設計四種登錄字號套印模板(27.5 × 19.5公分,19.5 × 13.5公分,13.5 × 9.7公分或9.5 × 7公分),記載食品業者名稱及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鼓勵食品業者自行購買A4大小電腦標籤紙套印,或自行設計展現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之方式,並公開於營業場所,使民眾也能看得到食品業者配合政府政策,維護食品安全之決心。
A: 1. 若A公司輸入食品添加物後,自行改分裝後販售,需登錄輸入業、製造業(改分裝行為屬製造行為)、及販售業。
2. 若A公司輸入食品添加物,委託B廠進行改分裝後販售,則A公司應同時登錄輸入業、製造業及販售業,並於製造業頁籤中登錄委託B廠代工資訊,另外,B公司具有改分裝食品添加物之行為,已屬食品添加物製造業者,故B公司亦應辦理食品添加物製造業者之登錄。
 
A: 業者若只有一組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登記證,以總公司進行登錄即可,若有多組統一編號,應分別進行登錄。
A: 是,若公司同時具不同業別且無其他製造加工場所、餐飲場所、販售場所、物流場所及倉儲地點,僅擁有一組登錄字號。
A: 食品業者均應本於自主管理,知悉所經手或負責之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之相關資訊,確保其衛生安全,故仍應依現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之附表,登錄相關原料資訊。
A: 登錄系統係掌握物流業者基本資料,目前針對物流業者所規範之登錄內容包括:填報人基本資料、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倉儲場所基本資料及其他有關物流行為之說明等;尚不包括所貯存產品之詳細資訊。
A: 有關原料之「廠牌型號」資訊,係用以確保該原料之溯源性,進行登錄之業者可向上游廠商要求提供,亦可依自身進貨管制進行編碼,惟應保留相關文件,以利查詢確認。
A: 公司有一個統一編號,該公司本身會有一組登錄字號,若其下有三間工廠,則此三間工廠將另外取得不同的登錄字號,此三組登錄字號有別於公司於登錄平台登錄後獲得的登錄字號,所以該公司之統一編號將會對應有四組登錄字號。
A: 系統已建立清單方式,供業者針對各倉儲場所批次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