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常見問題

A: 烘焙業型態若為有工廠登記並製作完整加工製品由工廠送出各地販售,業別選項為「製造業」;烘焙業型態若為「前店後廠」(指在同一地點製作並販售烘焙炊蒸食品),業別選項應勾選「餐飲業」之「烘焙業」;烘焙業型態若為「前店後廠」,且有於其他地點(址)或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者,則已涉擴大銷售範圍之型態,業別選項應勾選「製造業」、「餐飲業」及「販售業」。若同時從事2種以上營業行為,即應分別完成登錄。
A: 從事嬰幼兒食品製造之行業,如產品外包裝及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使不特定消費者認知該等產品為可供3歲以下嬰幼兒食用者。
A: 至非登不可登錄後,請至營業項目(食品)>製造及加工業>「工廠/製造場所基本資料」之「食品製造業別」,於業別、次分類、細分類皆選擇「嬰幼兒食品製造業」。


 
A: 共有五種情況可勾選:
 「有餐飲場所且有工廠/製造場所」係指該餐飲業者提供餐飲場所,並有專門生產製造於餐飲場所販賣之產品的工廠或製造場所,如:知名中式滷肉飯連鎖業者,有取得工廠登記證的中央廚房生產製造於餐飲場所販賣之產品。2. 「有餐飲場所但無工廠/製造場所」係指該餐飲業者提供餐飲場所,但無專門生產製造於餐飲場所販賣之產品的工廠或製造場所。
3. 「有餐飲場所且委託他廠代工」係指該餐飲業者除提供餐飲場所,且委託特定工廠代工製造特定產品,如:知名速食連鎖店,委託特定工廠生產於餐飲場所提供之雞塊及麵包等產品。
4. 「無餐飲場所」係指該餐飲業者本身無提供餐飲場所,如外燴業者、坐月子餐業者。
5. 「無餐飲場所但有其他提供餐飲之地點」係指該餐飲業者本身無提供餐飲場所,但固定於特定地點提供餐飲服務,如團膳業者於特定民間公司或政府機關構提供之場所,提供餐飲服務。
 
A: 主要會朝向介接資料等方式運作,例如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將會自動介接工商登記之業者基本資料,已辦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只需以工商憑證辦理登錄時,確認基本資料即可,不需再重複登打。
A: 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宜以工商憑證辦理登錄,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將會自動介接工商登記之業者基本資料,基本資料欄位只需確認無誤即可,不需再重複登打。農會及財團法人等申請憑證種類為組織及團體憑證,可以組織及團體憑證登入登錄平台,惟業者需自行填入基本資料,但仍可進行登錄。除上述憑證外,業者亦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方式登錄。
A: 是。但已辦理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者,其查驗登記產品資料會由衛生福利部資料庫移轉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惟業者仍須使用電子憑證進入登錄平台,補充部分欄位資料,始能完成登錄。
A: 至非登不可登錄後,請至營業項目(食品)>製造及加工業>「工廠/製造場所基本資料」之「食品製造業別」,於業別、次分類、細分類皆選擇「嬰幼兒食品製造業」。
A: 為增進我國食品輸出業者管理制度及有效掌握輸出食品業者之資訊,爰新增「製造及加工業」於非登不可登錄輸出食品相關資訊。